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家庭暴力犯罪新规则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家庭暴力犯罪新规则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《民法典》出台后,婚姻家庭规则迎来了哪些新变化?
大家好,这里是中国网四川视窗,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。目前两会已经结束,民法典已被通过,那么对于婚姻家庭问题,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法以及继承法的修改,将影响到每个人。
1.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,变为不如实告知可撤销
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;(一)重婚;(二)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
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***提***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。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***提***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
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 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4.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——分居满一年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***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***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调解无效的 :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;(三)有***、***等恶习屡教不改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***判决不准离婚后 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 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《民法典分则各编·婚姻家庭编草案(一次审议稿)》(以下简称“婚姻家庭编草案一审稿”)第八百五十四条规定“登记离婚冷静期”制度,在此一个月的“离婚冷静期”期间,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。此规定意在减少草率离婚、冲动离婚,完善离婚制度,稳定婚姻关系,维护社会安定。然而,本条的内容依旧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和蒋晓华博士研究生在《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立法评估》一文中就此进行了探讨,界定了离婚冷静期的概念、总结了我国试点经验,并对上述条文进行了评估,最后就完善我国登记离婚冷静期制度提供了相应的立法建议。
如果遇上性暴力,应该奋起反抗还是屈心顺从?如何保护自己?
第一:这种事不要都想着逃跑还是顺从,先从预防开始,作为女人,我建议可带辣椒喷雾,和艾滋病证书!等等!以备后患,特别是经常夜出的!
第二:往有利方向引导,比如:开始顺从,要求去酒店,只要到了酒店就可以逃脱!
第三:最差的情况,也是骗他脱掉裤子和鞋,这样有利于你逃跑,他无法追击!
第四:最差,答应他,留下他的电话,以后再约,实际当天马上***样,留取精斑,电话告诉她,要么私了,要么报警!虽然经历伤害,但是可以一下主动权在手!让自己补偿最大化!如果是有钱人,你争取一次性致富!如果是普通人!争取让他一夜爆穷!如果是无业游民!让他在监狱好好挖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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